(1)《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卷1:「安般守意有十黠,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四諦,是為十[4]黠成,謂合三十七品經為行成也。」(CBETA 2024.R1, T15, no. 602, p. 164a13-15)
[4] 黠【大】,黠黠【宋】【元】【明】【宮】。
十黠,據文意應是六妙門(數、隨、止、觀、還、淨)加四諦,合為十之數。因而句逗為:“安般守意有十黠,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四諦,是為十黠成,謂合三十七品經為行成也。”是否更合適?
(2)《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卷1:「閉口數息,隨氣出入,知氣發何所,滅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數息;有遲疾、大小,亦不得數;耳聞聲亂,亦不得數也。數息,意在息,數為不工,行意[7]在意乃為止。數息,意但在息,是為不工。當知意所從起、氣所滅,是乃應數因緣盡,便得定意也。」(CBETA 2024.R1, T15, no. 602, p. 165b3-8)
[7] 在意【大】,〔-〕【宋】【元】【明】【宮】。
這句是列出一些不得數息的相貌,以及哪種情況是不善巧得息(不工),哪種屬於善巧得息。這段句讀個人認爲應該是:“閉口數息,隨氣出入,知氣發何所,滅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數;息有遲疾、大小,亦不得數;耳聞聲亂,亦不得數也。數息,意在息數,為不工,行意在意乃為止。數息,意但在息,是為不工。當知意所從起、氣所滅,是乃應數。因緣盡,便得定意也。”
Re: No. 602《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兩處標點問題
香泉妙然您好!感謝提供修訂建議及參考資料,我們會列入修訂參考。
CBETA 林聖詠
Re: No. 602《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兩處標點問題
香泉妙然您好!感謝來函。
1. 第一題,贊同修訂建議,CBETA 修訂本題標點。
修訂後
T15n0602_p0164a13:因有生,意亦不死,是為道也。安般守意有十
T15n0602_p0164a14:黠,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四諦,是為十[4]黠
cf1: T15n0602_p0164a24-25
參考資料:《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卷1:「守意六事為有內外:數、隨、止是為外,觀、還、淨是為內。」(CBETA 2024.R1, T15, no. 602, p. 164a24-25)
2. 第二題,CBETA 贊同修訂建議。惟一處與建議句讀有出入,謹陳論據如下。
修訂後
T15n0602_p0165b04: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數;息有遲疾、大小,亦不
T15n0602_p0165b05:得數;耳聞聲亂,亦不得數也。數息,意在息數
T15n0602_p0165b06:為不工,行意[7]在意乃為止。數息,意但在息,是
T15n0602_p0165b07:為不工。當知意所從起、氣所滅,是乃應數。因
T15n0602_p0165b08:緣盡,便得定意也。守意者,念出入息,已念息
「數息,意在息數為不工」一句,由於「為不工」是針對「數息[時]意在息數」的價值判斷,為免行文上被誤解「為不工」是另外的動作,所以「為」前不加逗號。
CBETA 林聖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