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標點商榷

《瑜伽師地論》卷1:「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CBETA 2022.Q1, T30, no. 1579, p. 279a24-25)
 

此處的句號似乎應該去掉,眼耳鼻舌身意為并列關係。要麽兩兩之間全部加頓號,要麽不加標點,此處將前二者與后三者分開似乎是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