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己施物起積聚想」or「於已施物起積聚想」?

請教各位大德,

《大寶積經》卷3:「「復次迦葉!在家菩薩應成三法。何等為三?住在家中觀己身命如客使想,於施物起積聚想,於未施者如遠離我百由旬想,不為妻子作積聚想。在家菩薩應當成就如是三法。」」(CBETA 2019.Q2, T11, no. 310, p. 17c22-25)

  「於施物起積聚想」是否應為「於施物起積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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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原文作「己」。

我還讀不通「於施物起積聚想,於未施者如遠離我百由旬想」這兩句的意思。如果是作「」,要怎麼解讀這兩句的意思?還請指教!

CBETA Maha 吳寶原 

 

如我解佛所說意,此處為指導在家菩薩如何觀待自己的身命、財物、妻子,大意如下:

雖住在家中,但應視自己身命猶如客使,不能久居;對自己所佈施出去的財物,應視作福德積聚之處,尚未佈施出去的財物,雖在身邊,但應作遠離自己百由旬想(他經有謂不屬己想、代眾生暫管想等,此皆去執之意也);對於蓄養妻子兒女,則不應視為積聚福德的對境。

所以原文沒錯,若改為“已”字,一是少了一重簡別自他的作用,二是從漢語的習慣來講,比如我們平時常說來沒來、去沒去,同理,施未施加個“已”字也是多餘,不當改。

考慮到後面有「未施」,相對應的,前面應是「已施」。此句應意爲:對自己已經施出去的財物,應視作福德積聚之處。後一句「不為妻子作積聚想」也不應是你所説的「不視為積聚福德的對境」,而是「未施的財物,不當作是留妻子後代的遺產」。這個意思後文的偈頌「財不為妻子」和《大方廣三戒經》中說的很明白:「其未施者遠離於我千由旬想,不為子息作於藏舉寶藏之想」

所謂漢語習慣,也不是如你所説那樣。「來沒來」是近代漢語,佛經漢語常用「已」字不省略,如《長阿含經》:王已為大祀,已施、當施、今施。《法華經》:我已施眾生娛樂之具。《分別善惡所起經》:施與望姓譽,未施若已施。相同的例子還有《地藏經》:已度、當度、未度,已成就、當成就、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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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贊同 gaoyuefeng1989 的意見。除了「己」校訂作「已」以外,因為是「三法」,標點也要調整。

參考:

《大方廣三戒經》卷3:「復次,迦葉!在家菩薩應成就三法。何等三?居住家中猶如客使不起我想,若已施者起集聚想、其未施者遠離於我千由旬想,不為子息作於藏舉寶藏之想。迦葉!在家菩薩應當成就如是三想。」

原標點作:

「復次迦葉!在家菩薩應成三法。何等為三?住在家中觀己身命如客使想,於己施物起積聚想,於未施者如遠離我百由旬想,不為妻子作積聚想。在家菩薩應當成就如是三法。」

改作:

「復次迦葉!在家菩薩應成三法。何等為三?住在家中觀己身命如客使想,於[己>已]施物起積聚想於未施者如遠離我百由旬想不為妻子作積聚想。在家菩薩應當成就如是三法。」

CBETA Maha 吳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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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經 CBETA 同仁提醒,前函標點修訂不妥,宜作:

「復次迦葉!在家菩薩應成三法。何等為三?住在家中觀己身命如客使想,於[己>已]施物起積聚想於未施者如遠離我百由旬想不為妻子作積聚想。在家菩薩應當成就如是三法。」

又,底下同步改作:

《大方廣三戒經》卷3:「復次,迦葉!在家菩薩應成就三法。何等三?居住家中猶如客使不起我想,若已施者起集聚想其未施者遠離於我千由旬想不為子息作於藏舉寶藏之想。迦葉!在家菩薩應當成就如是三想。」

CBETA Maha 吳寶原 

 

这种东西 gaoyuefeng1989 当然解释的很好。不过如果能有其他藏经作为依据,就更好了

Linux版本阅藏程序:

http://cbeta.buddhism.org.hk

 

古籍中「已」、「己」、「巳」常混寫。見:

https://zhuanlan.zhihu.com/p/58486906

該混寫從漢魏一直延續到清朝。古代編輯的字典也常將「己」字寫作出頭。

經查找,《砂藏》中該段做「巳身」、「巳施物」,《房山石經》中該段做「已身」、「已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