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二利品第六、真實品第七 標點疑義

《大乘莊嚴經論》〈二利品〉第六和〈真實品〉第七的標點有些疑義,提出來供參考:

01

[0598a13] 釋曰。....。由煩惱所持則苦不斷為離苦故。自斷煩惱而求寂滅。

應作:

[0598a13] 釋曰。....。由煩惱所持則苦不斷為離苦故。自斷煩惱而求寂滅。

02

[0598a28] 釋曰。菩薩迴向隨眼等諸根行種種處作種種威儀業行利益眾生。

似乎應作:      

[0598a28] 釋曰。菩薩迴向隨眼等諸根行種種處作種種威儀業行利益眾生。

03

[0598b05] 釋曰。眾生為煩惱所惱心不自在。是故作諸惡業。菩薩智慧於彼常起大忍增長大悲。

似應作:

[0598b05] 釋曰。眾生為煩惱所惱心不自在。是故作諸惡業。菩薩智慧於彼常起大忍增長大悲。

04

[0598b24] 釋曰。無二義是第一義。五種示現。非有者。分別依他二相無故非無者。

應作:

[0598b24] 釋曰。無二義是第一義。五種示現。非有者。分別依他二相無故非無者。

05

[0598c14] 釋曰。云何依我見不見苦自性者。咄哉世間云何依止。我見起種種迷不能了達諸行。是苦自性而常隨逐邪。迷苦及苦者法性與無性者。苦謂受彼苦觸。苦者謂苦不斷非我與苦相應。名為苦者。

似應作:

[0598c14] 釋曰。云何依我見不見苦自性者。咄哉世間云何依止我見。起種種迷。不能了達諸行是苦自性而常隨逐邪。迷苦及苦者法性與無性者。苦謂受彼苦觸。苦者謂苦不斷非我與苦相應名為苦者。

此段中的「邪」字,通「耶」,語助詞。下則同。

06

[0598c23] 釋曰。云何緣起體現見生異見者。咄哉世間云何現見。諸行各從緣起。而依此體橫生異見。謂眼等諸根體非緣起。邪闇故不見有。亦復不有見者。由無明故緣起之法是有而不見有。

似應作:

[0598c23] 釋曰。云何緣起體現見生異見者。咄哉世間云何現見諸行各從緣起。而依此體橫生異見。謂眼等諸根體非緣起邪。闇故不見有亦復不有見者。由無明故緣起之法是有而不見有。

1604經尚未新標,原有句讀乃《大正藏》編纂時由當年大學院參與工作學生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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